通知公告
关于在科协开展“机关学礼仪”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科协开展“机关学礼仪”活动的实施意见
扬科协[2010] 22号</DIV>
各部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文明机关”创建为载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宣传引导、教育培训、文明礼仪实践等形式,开展“机关学礼仪”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切实打造机关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现就我单位开展“机关学礼仪”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DIV>
一、活动主题</FONT>
开展“机关学礼仪”活动,倡导礼仪风尚,展示机关优质服务形象。</DIV>
二、活动时间</FONT>
2010年5月——12月</DIV>
三、活动安排</FONT>
1、 组织学习机关礼仪知识。</B>
广泛宣传机关文明服务新理念,结合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机关文明礼仪》读本,广泛普及机关文明礼仪知识,针对机关公务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的开展学习和研讨,并组织文明礼仪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对学习学习礼仪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DIV>
2、 健全机关文明礼仪制度。</B>
科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礼仪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语言沟通、仪态服饰、行业举止、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制定相应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达到塑造部门形象、协调人际关系、提升办事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DIV>
3、 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B>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特点、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不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通过座谈、征文、知识竞赛、文明礼仪集中展示、礼仪风采大赛等形式,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倡导机关礼仪时尚,培育敬业精神,努力营造机关服务发展的优良环境。</DIV>
四、工作要求</FONT>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B>
开展“机关学礼仪”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机关管理人员人文素养,构建“和谐科协”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加强领导,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何明根,副组长:卞正龙,成员:吴春福、王德洲、封光、曹茂贵、李卫国,封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DIV>
2、 细化方案,确保效果。</B>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注重与改进部门作风,提升部门形象相结合,认真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引导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DIV>
3、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B>。</DIV>
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和报道活动进展、典型事迹和活动经验,逐步把“机关学礼仪”活动引向深入,使之成为机关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不断丰富机关作风建设内涵,切实在机关管理部门营造崇尚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DIV>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DIV>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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