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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镇江市首届科普文艺作品征集及优秀作品汇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20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辖市区科协、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新局、文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科普文化建设,促进科普与文艺的有机结合,创新科普宣传的形式和手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首届科普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及优秀作品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繁荣科普文艺作品创作、丰富城乡居民科学文化生活为宗旨,通过科学与艺术、科学普及与文化活动的有机结合,以寓教于乐、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剧创作和科普文艺表演的形式向公众宣传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P>

  二、参与对象</H5>

    全市各学校和社会各界。</P>

   三、作品要求</H5>

    1、主题:科学发展,低碳生活。</P>

    2、形式:以科普剧为主包括相声、小品、话剧、三句半、快板、歌曲、朗诵诗词等适合中小型文艺演出的作品。</P>

    3、内容: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观赏性。</P>

     (1)思想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反映镇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体现科学发展观和践行低碳生活的要求。</P>

    (2)科学性: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有助于启迪公众智慧,激励人们积极向上,抨击伪科学,反对愚昧落后的观念和行为。</P>

     (3)艺术性: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严谨、情节生动、语言流畅、易于表演,富有独创性和感染力,做到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有机结合,有较高的文化品位。</P>

     (4)观赏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雅俗共赏,为群众所喜闻乐见。</P>

    4、版权:必须是无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若作品或作品中的元素引发版权争议,由该作品的应征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应征者一旦提交作品,则视为征集方享有作品出版权,并可无偿用于公益性科普宣传。</P>

科普剧相关演出参考资料可从镇江公众科技网的“科技动态—本地动态”栏中下载。</P>

  四、时间安排</H5>

    3月底申报科普文艺作品,邀请有关专家修改完善。</P>

    4月10日启动科普文艺作品评审活动,作品申报截止。</P>

    4月底组织优秀文艺节目汇演选送报名。</P>

    5月初对报送的节目进行审核筛选。</P>

    5月下旬举行全市首届科普文艺节目汇演和评比。</P>

  五、评比事项和汇演

组委会将根据原创性、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通俗性和趣味性,组织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同时将组织优秀作品进行汇演,设立表演奖,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评选出表演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颁发奖励证书。精选优秀剧目参加江苏省科普剧创作汇演。</P>

  六、工作要求</H5>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文艺作品征集及优秀作品汇演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P>

    2、示范引导,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指导,发掘典型,示范引导。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广泛宣传和深入发动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切实推进活动进程。</P>

    3、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广泛动员学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作和表演。各级文明办、教育、文广新、文联、科协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P>

    联系电话:85027195(市科协科普部)

    85023820(市青少年科技中心)</P>

    附件一:科普文艺节目汇演活动方案</P>

科普文艺节目汇报活动方案.doc

    附件二:镇江市科普文艺作品征集登记表

镇江市科普文艺作品征集登记表.doc

附件三:镇江市科普文艺节目汇演推荐表

镇江市科普文艺节目汇演推荐表.doc

 

    科普文艺汇报演出

 

 

    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P>

    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P>

    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P>

    2011年1月11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