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镇江市科协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镇江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协、财政局,镇江新区经发局:</SPAN>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SPAN>2011〕<SPAN>29号)精神,不断推进科普组织、科普活动、科普设施向社区延伸,不断优化科普益民的手段,进一步提高社区科普能力和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财政厅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由市科协、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镇江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SPAN>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实施,以加强社区科普队伍建设、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创新社区科普益民举措、拓宽社区科普益民渠道,提高科普益民成效为目的,培育和树立一批社区科普工作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有效推进和谐社区建设。</SPAN>
(二<SPAN>)目标任务
1.加强社区科普能力建设。</SPAN>通过“计划”的实施,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网络建设<SPAN>,健全社区科普组织管理体系;加强社区科普场所建设,提高社区科普能力;加强社区科普文化建设,丰富社区科普视听内容;加强社区科技教育网络平台建设,拓宽社区科普教育的渠道<SPAN>;加强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社区科普工作提供人才保障。</SPAN>
2.创新社区科普益民举措。</SPAN>通过“计划”的实施,创新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益民举措,促进科技成果由居民共享<SPAN>;创新科技知识培训益民举措,丰富社区科普教育手段;创新科技咨询服务益民举措,营造按需进行科普的良好氛围<SPAN>;创新科普文化展示益民举措,提高科普视听的效果。</SPAN>
(三)实施原则</SPAN>
1.面向社区,益民为先。</SPAN>以加强全市社区及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社区科普益民手段,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对安全健康、节能环保、应急避险、科学生活等方面需求,提高科普益民成效,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为首要原则。</SPAN>
2.共同推进,优者为上。</SPAN>在镇江市和所辖市区两个层面共同推进“计划”的实施工作,凡获得辖市区科协、财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科普示范社区、优秀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优秀社区科普志愿者的集体和个人方能申报镇江市级表彰。凡获得镇江市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才能被作为向省科协和中国科协推荐的表彰对象。</SPAN>
3.差额评选,质量第一。</SPAN>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辖市、区科协、财政局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培育选拔、表彰奖励,推荐审核工作。市科协、市财政局根据各地已表彰和推荐的材料,从市科协专家库中选择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差额评审,择优确定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科协和市财政局设立科普益民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于被评为镇江市优秀科普示范社区、优秀科普益民服务站、优秀科普志愿者</SPAN>分别给予2万元、<SPAN>1万元和<SPAN>2000元的奖补资金支持。其中,市直和辖市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补资金均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发放,各地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时应严把质量关。</SPAN>
4.追绩问效,跟踪管理。</SPAN>对于获得镇江市级以上科协、财政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获得的奖补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添置科普设施、图书资料、科普影视制品,以及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培训讲座、科普文化展示(包括科普展览、科普画廊的更新、科普演出)等社区科普活动的支出,不得挪用。</SPAN>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科普示范社区
申报范围:积极参与科普示范社区创建,被命名为辖市区科普示范社区,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社区。</SPAN>
申报条件:</SPAN>
1.社区居委会重视程度高,保障措施实。</SPAN>成立社区科普工作组织,制定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安排社区科普工作所必要的经费,形成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社区氛围;
2.社区科普设施比较完善,活动渠道广。</SPAN>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SPAN>200平方米以上),并向公众免费开放;建有10延米以上科普画廊,每月更换宣传内容;社区设立科普图书专柜,图书数量不少于1000册<SPAN>,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社区建有科普网站<SPAN>,配有投影仪等设施,建有<SPAN>50盘以上不同内容的科普影视光盘;</SPAN>
3.科普工作队伍比较健全,参与程度高。</SPAN>建立15人以上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其中优秀科普志愿者每年参加社区科普活动不少于10次,年累计服务的时间不少于<SPAN>40小时。建有市科协命名的社区科普大学,每年为社区居民提供科普服务的时间达平均每个工作日1小时,受众达5000人次以上;</SPAN>
4.社区科普益民形式多,居民受益大。</SPAN>社区每年开展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益民、科技知识培训益民、科技咨询服务益民、科普文化展示益民等科普活动达<SPAN>20次以上,并有1项以上有特色、社区居民欢迎、参与程度高、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经验。并在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期间安排重大科普活动;</SPAN>
5.社区科普资源实现共享,使用效率高。</SPAN>社区与周边学校、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科普人才、科普设施、科普影视光盘和科普图书资料共享,并建立流动交换制度,提高科普资源的使用效率;</SPAN>
6.社区科普规章制度健全,活动台账实。</SPAN>社区科普规章制度完善,活动记录详细,档案齐全。对每年的科普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有检查、有表彰。</SPAN>
(二)优秀科普益民服务站</SPAN>
申报范围:已由辖市区命名为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和全民科学素质教育教育基地,且具备下列条件。</SPAN>
申报条件:</SPAN>
1.场所设施条件具备,功能发挥好。</SPAN>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SPAN>200平方米以上),有常年向公众免费开放和开展科普活动的计划,有比较先进和完善的科普教育设施,具备开展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影视放映、科普网游、科普体验等服务功能;</SPAN>
2.活动贴近居民需求,科普内容新。</SPAN>科普益民服务能够贴近居民的需求,积极参与科技成果推广、科技知识培训、科技咨询服务、科普文化展示等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并在民生科普、应急科普和“新知识科普、新技术示范、新产品应用”为主要内容的“三新”科普中打造亮点;
3.科普活动覆盖面广,社会评价高。</SPAN>常年坚持为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能够将活动延伸到周边学校、企事业单位,能够借助有关科研院所的力量开展联合科普行动,形成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对全市科普益民服务站建设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经验做法;
4.科普管理规范有序,活动记录全。</SPAN>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有专人负责管理,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人员队伍,管理科学、活动有序、环境优良、服务到位、记录齐全。</SPAN>
(三)优秀社区科普志愿者</SPAN>
推荐范围:热心参与科普事业,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开展科普益民活动,连续开展科普工作<SPAN>2年以上,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科普志愿者。</SPAN>
申报条件:</SPAN>
1.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奉献精神。</SPAN>在辖市区科协或其他部门及社团进行过备案登记,具有适合开展科普的专业技术优势,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SPAN>
2.坚持参与科普益民,具有服务成效。</SPAN>每年在街道、社区开展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科技知识培训、科技咨询服务、科普文化展示不少于10次,参加科普活动不少于<SPAN>30小时;组织社区居民或青少年开展<SPAN>1项以上有特色、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科普益民活动;
3.坚持按需开展科普,做到与时俱进。</SPAN>能够根据社区居民科学素质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讲座,设计喜闻乐见的科普文化展示内容和形式,展示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科技热点,所开展的科普活动参与度高,得到社区居民的普遍好评。</SPAN>
(四)限报条款</SPAN>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优秀科普示范社区、优秀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和优秀社区科普志愿者: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4.获本项目资助<SPAN>3年内,再次申报同一类型、同一级别的。</SPAN>
三、实施方法</SPAN>
1.分名额推荐,集中进行评审。</SPAN>市科协按照市财政局安排的专项经费预算,于每年年初会同市财政局下发推荐申报“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名额分配的通知,各辖市区科协、和财政局根据本地区表彰情况,按照推荐名额择优进行推荐申报,并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在同一年度优秀科普示范社区、优秀科普益民服务站、优秀科普志愿者不得交叉重复申报。</SPAN>
2.分层次申报,递进式表彰。</SPAN>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获得辖市区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以申报镇江市级的表彰,获得镇江市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以申报江苏省科协和中国科协的表彰。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在当地和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申报。</SPAN>
3.分类型评审,差别化选择。</SPAN>各地在组织申报时,按照申报的类型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在评审时打破原来下达的推荐名额,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不搞平衡,不搞照顾。申报一式<SPAN>3份,另报电子版本至镇江市科协科普部(邮箱为:zqt_5027195@126.com)。</SPAN>
通过评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镇江公众科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科协、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进行表彰,并兑现奖补资金。</SPAN>
四、保障措施</SPAN>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SPAN>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SPAN>是贯彻落实《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SPAN>2011-2015年)实施意见》,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以大联合、大协作的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SPAN>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SPAN>各地要搭建“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工作班子,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并结合本地区的区情、民情,从社区居民的需求出发,认真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广大群众自我教育、主动参与的热情,充分展示科普志愿者的奉献精神,不断探索科普益民的举措,切实提高科普益民的成效。</SPAN>
3.广泛宣传,加强监督。</SPAN>各地要安排专人做好对受到镇江市级以上,尤其是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经验、精神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激发社区基层组织、科普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各地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在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所在地区和单位当年的推荐名额。发现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SPAN>
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SPAN> 镇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