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科普文艺作品及举办优秀作品汇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9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征集科普文艺作品及举办优秀作品汇演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科协,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有关单位:</FONT>
  为贯彻实施《扬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科普文化建设,促进科普与文艺的有机结合,创新科普宣传的形式和手段,市科协、文明办、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科普文艺作品征集及举办科普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繁荣科普文艺作品创作、丰富城乡居民科学文化生活为宗旨,通过科学与艺术、科学普及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以寓教于乐、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剧创作和表演的形式,向公众宣传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以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高,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FONT>
 
  二、参与对象</FONT>
  全体市民及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FONT>
 
  三、作品要求</FONT>
  1、主题:科学发展,低碳生活。</FONT>
  2、形式:以科普剧编排为主,包括相声、小品、话剧、三句半、快板、歌曲、朗诵诗词等适合中小型文艺演出的作品。</FONT>
  3、内容: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观赏性。</FONT>
  (1)思想性:主题思想和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反映扬中经济社会发展最新成就,体现科学发展和践行低碳生活等方面。</FONT>
  (2)科学性: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有助于启迪公众创新思维,激励市民健康向上,抨击伪科学,反对愚昧落后的观念和科学思想。</FONT>
  (3)艺术性: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严谨、情节生动、语言流畅、易于表演,富有独创性和感染力,做到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有机结合,有较高的文化品位。</FONT>
  (4)观赏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雅俗共赏,为群众所喜闻乐见。</FONT>
  4、版权:必须是无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若作品或作品中的元素引发版权争议,由该作品的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应征者一旦提交作品,则被视为征集方享有作品出版权,并可用于无偿公益性科普宣传。</FONT>
 
  四、时间安排</FONT>
  3月下旬申报科普文艺作品,邀请有关专家修改完善。</FONT>
  4月上旬启动科普文艺作品评审活动,作品申报截止。</FONT>
  4月中旬组织优秀文艺节目彩排选送报名。</FONT>
  4月底对报送的科普文艺作品进行审核筛选,推荐参加科普文艺节目汇演和评审。</FONT>
  5月上旬获奖作品参加2013年科普宣传周颁奖和展演。</FONT>
 
  五、评比事项</FONT>
  根据作品原创性、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通俗性和趣味性,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颁发奖励证书。精选优秀剧目参加科普宣传周科普剧创作展演,同时将组织优秀作品参加江苏省科普文艺节目汇演和评比。</FONT>
 
  六、工作要求</FONT>
  各单位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文艺作品征集及优秀作品汇演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实抓好。</FONT>
  联系电话:88391343(科协科普部)</FONT>
        88362505(市教育学会)</FONT>
 
附件一:<IMG src="/yangzhong/Sunly2007Editor/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扬中市科普文艺节目汇演活动方案.doc
附件三:扬中市科普文艺节目汇演推荐表.doc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FONT>
扬中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FONT>
扬中 市 教 育 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