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村(社区)科普员队伍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工委:</FONT>
根据国家《科普法》、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关于加强以党建带动科协组织建设意见》(苏科协发[2013]11号)文件的精神及苏南现代示范区指标要求,不断完善村(社区)科普员制度,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组建科普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
一、科普员的构成</FONT>
各村(社区)原则上拟定一名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员,无大学生村官的村(社区),选配一名学历较高、年龄较轻能长期从事科学普及的工作人员。</FONT>
二、科普员的职责</FONT>
(一)制订本村(社区)内的全民科学素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计划纲要的落实。</FONT>
(二)开展社会化科学普及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崇尚科学,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FONT>
(三)组织开展各类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引导社区居民或农民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社区居民和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参与当地科普服务站、科普惠农工作站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FONT>
(四)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本村(社区)内的公民科学素质的调查,联系指导社区居民科普大讲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学校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科普培训、就业培训等工作。</FONT>
三、 科普员的工作机制
各镇(街、区)要对村(社区)科普员队伍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FONT>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及其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村(社区)主任为科普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科普工作,抓好科普工作落实和各单位科普员的选拔、使用;镇(街、区)科协要抓好村(社区)科普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抓好年度科普工作考核。</FONT>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区)要建立健全村级科普工作联办机制,各村(社区)要落实一定的科普工作经费,各镇(街、区)要在经费使用上给予适当的支持;科普员要积极组织和举办本村(社区)内的各项科普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年终有总结。对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表彰奖励。</FONT>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镇(街、区)要抓好科普员的选拔和任用,要定期组织科普员开展业务培训,各村(社区)要建设好科普基础设施,至2014年底,必须全部建成村(社区)科普大学。各村(社区)要达到有一个科普工作站;一个科普宣传栏;一个专兼职科普员;一个科普大讲堂、远程教育中心;一个科普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一个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员要适应新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加强学习,不断创新,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好一切科普资源,组建好科普志愿者队伍,以贴近实际、贴近需求、贴近生活的科普活动,全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FONT>
附:扬中市村(社区)科普员申报表 (申报表由各镇区、街道科协秘书长上报到市科协办公室。)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FONT>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FONT>
2014年2月18日</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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