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镇江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的通知
镇科协〔2014〕38号</P>
各辖市、区科协、财政局,镇江新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镇江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努力搭建社区科普益民工作平台,打造社区科普益民先进典型,经市科协、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镇江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评比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推荐名额</P>
先进集体(优秀科普示范社区或科普益民服务站):京口、润州两区各推荐1-2个,其它辖市、区(镇江新区)各推荐1个;
优秀社区科普志愿者:各辖市、区各推荐1名,市直1名。</P>
二、有关要求</P>
1.各地要严格按照《镇江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的行为。推荐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在社区科普工作中具有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在社区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且成效显著的科普示范社区。</P>
2.各地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专家评审,科协、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和“保质、保量、保时”的要求,抓紧做好推荐上报工作。</P>
3.各地申报的优秀科普示范社区、优秀科普益民服务站和优秀社区科普志愿者必须符合镇江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的申报范围和条件,并在本地区已予表彰,且获得本级财政支持的先进者。</P>
4.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做好公示。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推荐材料报市科协和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表见附件1、2。</P>
5.报送的申报推荐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相关材料。</P>
有关表格请登陆镇江公众科技网下载。</P>
市科协科普部联系人:章奇特 电话:85027195
电子信箱:zqt_5027195@126.com
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镇江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1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