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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1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第二届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DIV>
 
  近年来,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扬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我市总体科技水平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突出代表。为进一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伟大事业,根据《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奖励办法》,决定开展第二届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DIV>
 
、</FONT>推荐要求
   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那些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各战线上辛勤工作、为我市经济腾飞、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和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DIV>
 
二、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
  各镇、街道办推荐区域内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候选人,相关部门推荐本行业的候选人(已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不再提名),各单位推荐数为:</DIV>
新坝镇8-10名  三茅街道办4-6名&nbsp; 开发区街道办4-6名</DIV>
油坊镇3-5名&nbsp;  八桥镇3-5名&nbsp;     西来桥镇2-3名</DIV>
教育局2名&nbsp;    卫计委2名&nbsp;    相关部门各推荐1-2名。</DIV>
 
三、推荐程序</FONT>
  1、推荐单位根据个人自荐及民主推荐提出候选人名单;</DIV>
  2、推荐单位征求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并做好政审工作;</DIV>
  3、推荐单位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评审意见。</DIV>
 
四、推荐材料及要求
  1、《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书面材料由候选人所在推荐单位审核盖章。推荐表和优秀事迹同时上报电子材料,电子表格可从扬中市科协网站下载。</DIV>
  2、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五份(技术职称,学历、学位,获奖证书,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证书,重大科技及工程项目等);
  3、各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DIV>
  4、请各推荐单位从发文之日起,于2015年11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送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过期不逾受理。</DIV>
  5、获得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还需提交2寸标准彩照及电子版,用于开展网上及扬中快报公众投票。</DIV>
 
五、联系方式</FONT>
  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市政府三楼);邮编:212200;学会部:丁永平,&nbsp; 电话:88360396,办公室:郭明霞,电话:88323515。</DIV>
Email:jszjyzkx@sohu.com。</DIV>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A href="http://www.yzkx.org.cn/">http://www.yzkx.org.cn/
 
 
 
 
扬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