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29条关于“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的规定,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决定,在2016年表彰一批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拟被推荐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现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4月19日前与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联系。</DIV>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88391343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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