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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百户“科普示范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2 17: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区、街道科协: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科普示范工程,在2012年开展百户“科普示范户”评选和表彰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决定在油坊镇开展第二届百户“科普示范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DIV>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扬中《“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积极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活动,帮助广大市民树立崇尚科学精神,学会基本的科技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广大市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科学生产及生活能力,推动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升,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贡献。</DIV>
  二、科普示范户标准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1人从事工、农业科技发明、技术革新、企事业单位技术从业或管理人员,或有1人次获得科普、科技类表彰的荣誉称号。</DIV>
  (2)积极参加社区、农村科普活动,积极宣传科普知识,家庭拥有科普类书刊不少于50册,家庭成员中必须有1名社区、农户科普志愿者。</DIV>
  (3)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习俗,在社区居民、镇区农户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DIV>
  (4)积极参加各种科普活动和技术培训活动,热情帮助其他农户解决生产、学习过程中的科学技术难题。</DIV>
  (5)农村居民必须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或明显具有技术优势的种植、养殖或农产品加工示范项目,社区居民具有一定科学技术特长。</DIV>
  (6)热爱劳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意识强,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行为规范。</DIV>
  三、科普示范户评选程序</DIV>
  (一)申报程序。扬中市科普示范户由油坊镇科协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评选活动,由所在行政村、社区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镇区负责审核,市科协批准。</DIV>
  (二)推荐要求。油坊镇科协要对照科普示范户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筛选,提出推荐意见,并于4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科协科普部。</DIV>
  (三)验收表彰。根据油坊镇科协上报的材料,市科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抽查、复核并予以表彰。</DIV>
  四、评选要求</DIV>
  (1)今年评选科普示范户100户,请油坊镇认真落实相关的科普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社区、村开展创建指导,提供必要的人才、专业知识等科普资源的支持。</DIV>
  (2)油坊镇科协要将科普示范户的评选工作纳入镇全年精神文明建设、科普工作考核内容。</DIV>
  (3)凡被评为科普示范户的农户,优先给予科普培训和经费扶持。</DIV>
  (4)镇科协要充分利用社会科普资源参与社区科普活动,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基地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DIV>
  (5)加强指导协调工作。镇科协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创建活动进行分类指导,切实帮助创建户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DIV>
  特此通知。</DIV>
 
扬中市科学技术协会</DIV>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